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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飞镖公开赛北京站 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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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飞镖协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飞镖协会(筹)
三、协办单位:北京蓝博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6年4月21—23日在北京市蓝博星酒吧举行
五、比赛项目 注:女子项目中任意一项报名参赛人数低于15人,则取消该女子项目比赛,已报名的女选手并入该项目男子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凡具有一定飞镖基础的飞镖爱好者均可同时报名参加软式、硬式(男子/女子)两项比赛,并自备飞镖。 (二)选手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年龄16岁以上。 (三)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近照1张(彩色证件照)和50元(单项)或100元(软、硬双项)报名费到报名地点报名;外地选手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报名,报到后补交报名费。 (四)报名方法 选手请于2006年4月20日17:00前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电话:010-84470636/37转11 报名传真:010-84470723 (五)参赛费用 1、参赛选手一切费用自理。 2、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个人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六)参赛选手报名时即被认为接受本规程的所有内容。 七、比赛规则 (一)采用《中国飞镖竞赛规则(试行)》。 (二)公开抽签,全部采用单淘汰赛。 (三)比赛设种子选手,报名参赛选手按最新全国排名,各单项前8名设为种子选手。 (四)比赛分成预赛阶段、复赛阶段和决赛阶段。 (五)硬式比赛单局采用501分,直接开始双倍结束规则;软式比赛单局采用501分,双倍开始双倍结束规则。 (六)男子项目预赛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决出16名选手进入复赛阶段;复赛阶段采用七局四胜制,决出2名选手进入决赛阶段;冠、亚军决赛采用九局五胜制;女子项目全部采用五局三胜制。 (七)本次比赛男子项目前64名选手获得积分(女子项目本次比赛暂时不设积分),积分顺序为: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分站赛男子项目录取各单项前16名;女子项目录取各单项前4名。 (二)奖励办法 1、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2、男子项目前8名和女子项目前4名奖励奖杯和奖品。 九、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第八届全国飞镖公开赛北京站 比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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