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飞镖协会选举办法
根据市民管局社团成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流程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大会选举产生协会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二、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均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举手通过,以举手人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选举有效。
三、大会选举时,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2/3,方可进行选举。
四、大会设监选人两名。
青岛市飞镖协会筹委会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