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1、采用国际501比赛方法,直接开始双倍结束。
2、预赛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赛(8人以上分2组,16人以上分4组),三局两胜制,每赢一局得1分,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如小组积分相同可根据预赛净胜局进行排序;若净胜局相同,则以两位选手的对局胜负关系为依据。
3、进入复赛的选手重新抽签,采用501单淘汰制,1/4比赛(16人以上)采用五局三胜制,1/2比赛采用七局四胜制,冠亚军决赛采用九局五胜制。
4、比赛时间、地点:
a)时间: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六下午2:00——结束;
b)地点:青岛市飞镖协会训练场(青岛二体、奉天惠体育用品广场,其他巡回表演场地,详见“比赛场地通告”)。
5、积分方案: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并列)4分;第五—八名各2分(其余参赛选手1分)。
6、年终总决赛
a)时间:08年12月下旬;同上;
b)地点:同上;
c)积分方案:第一名24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9分;第四名6分;第五——八名各3分;第九——十六名各2分(其余参赛选手1分)。
二、飞镖选手年度积分方案
根据每位参赛选手全年的积分和年度总决赛积分,再加上青岛市飞镖公开赛、大奖赛、山东省公开赛、全国公开赛、国家级赛事(硬式)的积分总和排出青岛市飞镖选手的年度总排名,并奖励优秀选手。
1、青岛市公开赛、大奖赛积分的排名计算方法:第一名30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2分;第五—八名8分;第九—十六名4分;第十七—三十二名2分(其余参赛选手1分)。
2、山东省公开赛积分的排名计算方法:所取得的名次积分为青岛市公开赛同名积分的两倍。
3、全国公开赛、国家级赛事积分的排名计算方法:按照所获得国家比赛积分的三倍或者同等名次青岛市公开赛积分的三倍。
4、年度内参加排名赛次数未超过半数的选手和会员选手只计算积分,不参加排名,以下的奖励不予享受。
三、参赛费标准
1、交费标准
1)非青岛市飞镖协会会员
a)一次性交纳的参赛费标准为200元(每人/年);
b)分次交纳的标准为每人每次交纳20元。
2)青岛市飞镖协会会员
a)一次性交纳的参赛费标准为100元(每人/年);
b)分次交纳的标准为每人每次交纳10元。
3)青岛市飞镖协会理事会员免参赛费。
2、为保障此项赛事的正常运作,此项收费归属“专项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四、奖励办法
1、第一名奖价值1000元或等值镖具;
2、第二名奖价值500元或等值镖具;
3、第三名奖价值300元或等值镖具;
4、第四—八名奖价值100元或等值镖具。
5、为做好青岛市飞镖运动的基础工作,促进飞镖项目的健康发展,对取得排名赛前三名且能参加2008年全国飞镖公开赛总决赛的青岛飞镖协会会员选手提供以下补贴和奖励:酒店住宿费。
特别奖:
1)凡参加此项赛事的青岛飞镖协会会员选手,若能参加2008年全国飞镖公开赛总决赛者,报名费一律由青岛市飞镖运动协会承担;
2)为在2008年全国飞镖公开赛总决赛获得好成绩的青岛飞镖协会会员选手,特设硬式飞镖大奖,以资鼓励。
冠军:现金20000元;
亚军:现金10000元;
季军:现金5000元。
五、欢迎外省市选手参加排名赛。
六、此方案于2008年3月实施。
青岛市飞镖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日